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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朱光磊 裴新伟
在当前中国社会中,确实存在着贫富差距现象以及教育资源分布不够均衡等阶层流动受阻的表现,但尚不能说已经达到了一些研究成果和网络段子所强调的“阶层固化”的地步。所谓的“阶层固化”,其实是大众对子女通过努力是否能够改变命运的焦虑心理、个别“二代成员”的“炫耀型行为”,以及某些自媒体的夸大宣传等共同加持下,阶层流动障碍因素在大众舆论中的社会放大。
现在,中国社会的阶层流动仍然强劲。从总体阶层来看,自1978年至今,代际流动率从38%一路上升到71%,也就是说,与父辈相比,平均每100个人中职业阶层地位发生改变的人数由改革开放初期的38人增加至最近的71人。而且,在20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中,中国代际关联系数相当低,排第17位。这表明无论是从国内看,还是从国际比较看,中国社会的开放性相对较高。实际上从我国社会成员构成的巨变来看,我国农业劳动者已减少到2亿人以内,农村人口减少到了5亿人左右。这表明农业劳动者阶层的子女中青年人向上流动的机会多,社会仍呈现高流动特征。
问题出在了对阶层流动的认识上。在部分人的观念中,急剧性、跨越性的阶层流动才属于“向上流动”。事实上,阶层流动区分为结构性流动与非结构性流动。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制度变化的影响,阶层流动以急剧性、跨越性、大规模的结构性流动为主。进入社会平稳运行期后,社会流动模式从机会少、长距离的“高铁模式”向机会多、距离短的“地铁模式”转变,以有序性、渐进性和稳定性为特征的非结构性流动成为阶层流动的主流。在此期间,先赋性因素对阶层流动的影响整体趋于弱化,后致性因素的影响则日益强化,父代职业对子女选择相同职业的影响力度不断下降,代际间差别得以瞬间弥补的概率有所降低,这是社会结构变迁过程的一个普遍规律,也是一种可喜的变化。
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中国目前阶层流动不存在任何障碍,相反,目前确实还有不少因素影响阶层流动。影响阶层流动的因素有制度与政策等宏观因素、制度外“间隙”行为机制等中观因素,以及差异化的个体能动性等微观因素。
应对阶层流动的障碍因素,需要社会各界齐发力:首先,需要通过调整或废除有损公平的制度与政策,减少或避免“照顾”“寻租”等制度外“间隙”行为,以及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措施,切实保障社会成员实现阶层流动的机会相对公平。同时,需要通过合理有效的二次分配、“三次分配”将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农村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减少低收入阶层社会成员代际传递的比例,帮助他们中有条件的子女能够较为顺畅地迈入中等收入群体,并带动他们整体家庭面貌的改变。
其次,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成员,需要在坦然面对既有阶层流动障碍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个体在实现阶层流动中的能动性,多渠道提升自身的受教育水平与职业技能,坚定决心与毅力,逐步实现“向上流动”。
最后,要营造积极“向上流动”的社会舆论环境,主流媒体要利用自身的专业与资源优势,深度报道和挖掘新闻事实、解答公众疑惑、引导大众舆论;政府、平台和行业协会,要创新对自媒体的规范与引导,使其客观、公允地宣传报道社会热点问题,不宜将阶层流动障碍因素夸大解读,避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不良的心理影响。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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