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守一
(作者守一,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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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和星空摄影师戴建峰的版权纠纷,近日引发广泛关注。
据摄影师此前发文,视觉中国称他的公众号侵权使用了173张照片,索赔8万多元。但摄影师发现,这些照片均为自己拍摄。其后,视觉中国回应称是误解,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Stocktrek Images进行销售,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 Images销售,而视觉中国是Getty Images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
但这一说法又遭到摄影师反驳,称其与Stocktrek核实确认:视觉中国无权销售那些作品,也没有摄影师作品的任何版权。Getty也无权将摄影师的作品再次转授。
纠纷双方各执一词,看起来像是罗生门。根据双方的讲述,推测可能的情况是:国外图片库使用过该摄影师的作品,但并没有将这些作品进行转授权。而视觉中国不知出于何种考虑将合作伙伴用过的图,放入了自己的版权图库。当然,实情是否如此,还要看摄影师和国外机构就作品使用范畴有没有明确约定,以及视觉中国和合作伙伴的具体合约是什么。
此次视觉中国“维权”到了原作者身上,不由得让人想起其“黑历史”。比如,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甚至国旗、国徽的图片,都曾出现在视觉中国的版权图库中。彼时,还有许多公司吐槽自家公司的LOGO变成了视觉中国的版权图。而这个版权图库,就是视觉中国发现侵权、进而四处维权的“依据”。2019年4月,天津市网信办就已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表示,作为平台方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将全面彻底整改,在此期间暂时关闭网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及网民监督。
然而,如今荒诞的“碰瓷式维权”让广大网友对整改的效果产生了质疑。是否仍然存在打着版权保护的正义旗号,却满足私利的情况?
版权保护的道义基础,是保护那些真正的原创作者权益,而不能成为单纯的谋利工具。用模糊著作权维权,将法务做成了销售,本质上就是牺牲了原创者的利益。退一步假设,即使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拥有了摄影师作品的版权,可摄影师本人竟然一无所知,这就意味着,索赔获得的大量收入,并不能让原创作者获益,那这样的版权保护,还有什么意义呢?
视觉中国在回应中说,会加强和摄影师的沟通,妥善处理相关误解。通过一些平台查询,视觉中国相关公司存在1万多条诉讼信息,多为版权纠纷,这其实已经不只是双方的私事。
作为一家提供“优质正版图片”的公司,视觉中国有必要向公众说清楚,到底是如何把这些作品纳入自家图库的,图库里还有没有其他存在版权争议的作品?也有必要拿出充分证据,让大家相信,这是一家对版权有清晰认知和尊重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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