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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深海
8月30日,*ST太安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称,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61亿元,同比减少4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06亿元。2022年同期营业收入约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13亿元。
此前业绩预告时*ST太安指出,报告期内公司债务较重,流动资金不足,销售收入下降,导致经营利润下降;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出售非核心业务的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18日,*ST太安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分别向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集团”)及公司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ST太安在《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回复》公告中披露,太安堂集团作为*ST太安的控股股东,在2019至2021年期间,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截至2023年6月7日,太安堂集团尚未偿还的占用余额为4.92亿元。对于上述事项,太安堂集团未按规定告知*ST太安及时进行公告并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太安堂集团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太安堂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样因为资金占用事项,广东证监局决定对*ST太安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对公司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自查,限期清收被占用的资金;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天眼查显示,*ST太安成立于2000年,太安堂集团成员,注册资本为7.67亿元,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中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医药电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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