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
为贯彻落实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相关会议部署,进一步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形成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工作合力,证监会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自8月28日起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沪深交易所此次将A股、B股证券交易经手费从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降幅达30%;北交所在2022年12月调降证券交易经手费50%的基础上,再次将证券交易经手费标准降低50%,由按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同时,将引导证券公司稳妥做好与客户合同变更及相关交易参数的调整,依法降低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切实将此次证券交易经手费下降的政策效果传导至广大投资者。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指导各证券期货交易结算场所、各协会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工作部署,着力提升对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经营主体服务水平,持续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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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下调股票交易经手费30%
今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调整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8月28日起,将A股、B股股票交易经手费从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降幅达30%。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调整是在2015年的基础上再次下调,是上交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相关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活跃资本市场,降低交易成本。近年来,上交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税降费部署要求,多次出台降费措施,不断加大降费力度,扩大受惠范围,提振市场信心。下一步,上交所将围绕资本市场改革重点领域,推动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配套制度机制,不断优化资本市场生态,提升资本市场吸引力,切实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
深交所下调股票交易经手费30%
8月1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下调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8月28日起,深交所A、B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的0.0487‰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341‰双边收取,下调幅度约为30%。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下调股票交易经手费是深交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相关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在2015年下调股票交易经手费的基础上再次下调。近年来,深交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多次出台降费措施,加大降费力度,扩大惠及范围,促进提振市场信心。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发挥资本市场平台作用,持续提升服务质效,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北京证券交易所调降股票交易经手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及中国证监会有关部署,更好发挥交易所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2023年8月18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公告,决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将股票交易经手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125‰双边收取。本次下调股票交易经手费是在2022年12月首次降费50%的基础上继续降低50%,力求最大限度让利市场、切实降低成本。
下一步,北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立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为目标,持续完善市场功能、优化市场生态、提升服务质效,提升交易所服务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闻知多点
A股:
2012年本所两次大幅下调A股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0.122‰下调至0.0696‰,累计降幅达43%。2015年8月,本所再次下调A股经手费收费标准,由0.0696‰下调至0.0487‰,降幅为30%。
B股:
2012年没降。2015年8月,B股交易经手费从按成交金额0.301‰收取调为0.0487‰,降幅约为84%。
基金:
2012年没降。2015年,基金交易经手费从按成交金额0.097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降幅约50%。2021年7月,基金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边收取,降幅约为18%。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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