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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离婚证办理指南 每日时讯

2023-01-29 18:56:07     来源 : 本地宝

办理条件

1、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法颁发的结婚证;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男女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区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相关资料图)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新变化: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书面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2年10月31日广西婚姻登记实施全区通办

2021年6月18日起南宁结婚证可以全市通办

办理材料

1、有效的常住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本人情况一致。须注为“已婚”);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结婚证;

4、自愿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5、双方当事人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青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南宁市水泥厂安置回建综合住宅楼ABC栋)

联系电话:5560996

查看更多婚姻登记处>>南宁各区县婚姻登记处电话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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